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全国计划招聘特岗教师67000名。
《通知》明确,2022年,中央“特岗计划”仍面向中西部省份实施,重点向原“三区三州”、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少数民族地区等地区倾斜;重点为乡村学校补充特岗教师,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体音美、外语、科学、劳动、心理健康、信息技术、特殊教育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
《通知》要求,各地要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招聘工作,及时广泛发布招聘信息,一次性招考未完成计划的省份,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录用或者调剂计划组织二次招考。边远艰苦地区和急需紧缺专业的特岗教师招聘,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划定成绩合格线。对于特别边远艰苦、教师流失较严重的地区可向本地生源倾斜。
《通知》强调,各地要切实做好特岗教师待遇保障,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保证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要认真开展特岗教师培训工作,加强岗前培训。要扎实做好特岗教师信息管理,按时进行数据补充和更新。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2〕1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现就做好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要点
(一)实施范围。2022年中央“特岗计划”实施范围为: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中西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西部地区原“两基”攻坚县(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部分团场),纳入国家西部开发计划的部分中部省份的少数民族自治州以及西部地区一些有特殊困难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
(二)招聘数量。2022年计划招聘中央“特岗计划”教师67000名,相关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招聘计划名额见《2022年中央“特岗计划”各地设岗名额分配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2.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鼓励本科师范专业毕业生应聘,可适当招聘高等师范专科毕业生。3.年龄不超过30周岁。4.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工作重点。保持政策总体稳定,重点向原“三区三州”、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少数民族地区等地区倾斜;重点为乡村学校补充特岗教师,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体音美、外语、科学、劳动、心理健康、信息技术、特殊教育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
二、工作要求
(一)积极有效做好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各地要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核定的岗位数量,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及时广泛发布招聘信息,尽早尽快开展2022年特岗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在中央“特岗计划”招聘基础上,根据具体需要,各地要统筹做好地方特岗教师招聘工作。一次性招考未完成计划的省份,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录用或者调剂计划组织二次招考。边远艰苦地区和急需紧缺专业的特岗教师招聘,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划定成绩合格线。对于特别边远艰苦、教师流失较严重的地区可向本地生源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