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达到教育部返校3条“硬性标准”前提下,我市秋季学期开学时间按照《关于合肥市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安排的通知》执行。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具体开学时间吧↓↓↓
开学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9月1日(周三)正式上课
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参照义务教育学校执行(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限周一至周五规定时间)。
普通高中学校
高一年级、高二年级
9月1日(周三)正式上课
高三年级(含高复班)
8月25日(周三)正式上课
中职学校参照普通高中学校执行。
各校要综合考虑规模、寄宿、学段、周边交通环境等因素,8月30日、31日安排各年级(高三除外)按照“错学段(完全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等)、错时、错峰”报到。学校在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可于8月20日后组织教师参加校本培训、集体备课等开学准备工作;8月25日后组织高中学生军训(须按规定报属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办公室同意)。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省市最新部署,及时调整防控要求和教育教学工作安排。
重点工作
1、做好疫情防控和学生安全工作
严格落实皖教防控办要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多病共防”,科学制定开学工作方案并修订完善其他“三案九制”,做好关键岗位人员参加应急演练工作,严格师生返校条件,严格落实校园防控措施。补漏补缺,做好疫苗接种工作,确保“应接尽接”“应接早接”,秋季开学时查看接种证明或禁忌证明等,以便统计接种率。开学前要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做好疫情防控、学生心理健康、食堂食品安全、交通及校车运行安全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尤其防溺水教育。确有校外托餐需求的,要教育引导家长务必选择已在市场监督部门备案的校外托餐机构(点)。
2、高度关注学生身心健康
开学前要全面排查一次学生身心健康情况,重新建立七类特殊学生群体台账,班主任主动联系特殊学生,了解学生的思想、心理、身体状况,做好心理疏导和关爱帮扶工作。严禁各种形式的“开学考”,设立暑假作业两周缓交期,不营造紧张高压的学习气氛。开学前一周要按要求开展“家校共育活动周”、上好“家长开学第一课”,做好开学前家校工作线上对接,与家长共同帮助学生健康度过开学适应期。
3、切实规范办学行为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全面落实均衡分班、“零起点”教学等要求。贯彻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各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学费、住宿费需按发改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民办学校收费要报发改部门备案并按备案标准执行,主动接受监督。加强招生管理,重点检查公办学校择校、民办学校跨审批地招生等违规情况;加强普通高中学籍监管,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现象。全面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并持续巩固。严格遵守境外教材使用规定,义务教育不得引进境外课程、使用境外教材。
4、上好开学第一课
各学校要提前准备好“三表一历一服务”(学校总课表、班级分课表、作息时间表、校历、课后服务),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组织开展好第一次升旗仪式,上好第一次班会课,做好第一次“两操”,布置并批改第一次作业等。围绕党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安全教育、疫情防控与习惯养成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内容,组织开展好丰富多彩的“开学第一课”活动。
5、落实“双减”工作要求
严格落实国家“双减”文件、“五项管理”及我市“十不得”、“六严禁”等要求,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全面开展课后服务。加强校内作业管理,学校要制订作业管理办法,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加强作业完成指导。按“一地一策”、“一校一案”制定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落实“5+2”时间要求,确保2021年秋季开学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全覆盖。提高课后服务水平,在校内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普惠托管课程与开学同步启动,个性化课程开学一周后启动。各地要严格校外培训机构审批,严格校外培训机构各项管理。
6、认真做好控辍保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