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25日公布《“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方案提出,扩大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支持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服务机构,支持公办机构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探索发展家庭育儿共享平台、家庭托育点等托育服务新模式新业态。
方案中表示,人口老龄化是今后较长一段时期我国的基本国情,“十四五”时期我国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需求更为迫切。主要表现为,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以来,经济负担、婴幼儿照护和女性职业发展等经济社会因素已成为影响生育的重要因素,而当前托育服务仍处于起步阶段, 既面临需求不断扩大、投资快速增长的发展机遇,也面临设施缺口大、运营成本高、人才供给不足等挑战。
建设任务中。对于托育服务体系,一是新建或利用现有机构设施、空置场地等改扩建,建设一批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支持承担指导功能的示范性、综合性托育服务中心项目建设。二是扩大普惠性托育服务供 给,支持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服务机构,支持公办机 构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探索发展家庭育儿共享平台、家庭托育点 等托育服务新模式新业态。
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支持公办托育服务机构建设,鼓励采取公建民营、购买服务 等方式运营。支持地市级及以上政府建设承担指导功能的示范性、综合性托育服务中心项目,设置一定规模的托位,并提供托 育从业人员培训、托育机构管理咨询、托育产品研发和创新设 计、家庭养育指导及婴幼儿早期发展等服务。 “十四五”期间将根据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在相关部门另行研究制定托育服务综合指导中心建设标准后,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予以支持。
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 支持社会力量发展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和综合托育服务机构。 新建、改扩建一批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的托育服务 设施,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普惠托 育服务。支持工业(产业)园区、用人单位等利用自有土地或设 施新建、改扩建托育服务设施,普惠托位要向社会开放提供。培 育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发展互联网直播互 动式家庭育儿服务,鼓励开发婴幼儿养育课程、父母课堂等。 支持公办机构发展普惠托育服务。鼓励依托社区、幼儿园、 妇幼保健机构等新建和改扩建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的托育服务设施,原则上单个机构建设托位规模在150个以内为宜。
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建设项目,采用定额补助的方式,按每个新增托位 1 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持。
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示范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原则上按照 东、中、西部地区(含享受中、西部政策地区)分别不超过项目 总投资的 30%、60%和 80%的比例进行补助。其中,中央预算内 投资对儿童校外活动场所设施建设类单体项目补助上限按 2000 万 元控制,对城市公共空间和公共设施适儿化改造类单体项目补助 上限按 1000 万元控制。原则上每个示范城市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 总额不超过 1 亿元,可以分年度安排。